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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百萬港人瞬間移民海外,在學術研究角度,這是非常罕有、擁有大量samples 的課題,所有學科幾乎都會有關。很多港人家庭到了海外,都面對全新結構,難免出現種種挑戰。例如在香港時,不少夫婦二人都要上班,工作繁忙,一起在家中的時間沒有多少,相敬如賓;到了海外,雙方都可能不用工作,卻又沒有了家傭幫忙,種種生活瑣事的矛盾短兵相接,吵架就無日無之。

另一種例子剛好相反,一些本來在2019年已經頻臨反目的家庭成員,輾轉移民後,居於同一屋簷下,反而得到難得重頭認識的機會,出現了戲劇性的大和解。

不過以下這類例子怎樣歸類,則很難定論。

話說有一些香港人移民之後,娶了自己的家傭做太太:有些本來是單身,有些則是離婚後再婚。背後原因似乎有幾類:日久生情、經歷巨變後找到真愛是其一;如果是單身的,協助忠心家傭移民是其二;海外很難請家傭,逐漸發現家傭在海外比本來的太太「有用」,卻是其三。

在華人圈子談起這類案例,普遍都是作為帶醜聞性質的gossips;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外國人眼中,這現象基本上不涉及倫理問題,而且頗為普遍。也許是離婚在西方非常普遍之故,不少離婚後的男性上了年紀,再娶都不過是希望有人照顧自己的下半生,至於對方本來的身份是甚麼,就毫不重要;還有是否要分身家,則是後話。這方面,可說和香港的李龍基先生的心態沒有分別。

畢竟在西方,家務助理是一份薪金不低的職業,而且有明確工作規範,甚麼是工作範圍內、甚麼不要做,都清清楚楚(雖然香港的指引也有,但完全遵守的人很少)。在香港由於菲傭、印傭的薪金很低,聘請又沒有任何門檻,一般中產、甚至是「偽中產」都可以負擔,並以為這就是常態,直到離開香港之後,才知道世界上只有幾個特殊地方可以這樣。

以往一些刻薄的香港僱主,往往把家傭當作「奴隸」,而不知道她們在海外,和其他工種無論是薪酬上、還是地位上,卻完全可以平起平坐。所以僱主和家傭結婚,在其他地方,就不見得有甚麼特別,但在香港卻會被想像得很污穢。

何況在西方,「家傭」的概念非常廣闊,大莊園、大家族的管家也是家中的服務員,社會地位就很高,薪金也高。所以就算是基層家務助理,也會有晉升階梯。甚至某程度上,家庭教師也可以算是家中的僱員,自然不會有人當她們是「下人」。在西方,一家之主和管家、家庭教師很多時候都是摯友,甚至結成夫妻也不是罕見,好些小說都有這樣的故事,例如親子電影《仙樂飄飄處處聞》的劇情就是。

▶️ 沈夫人家庭訪問:這一年,適應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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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
Li Kaifong

我認識有人在香港就娶了菲律賓外傭為妻,但妻子本來不是他的工人,是在其他場合認識的。

MW

確實,外籍家傭在香港升級至女主人的案例不多,應該比涉刑事的勞資糾紛甚或風化案例少。好多年前的簡而清,是少數案例,而他自己present 出來的原因也不見得尊重他的菲籍夫人。